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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去過寒假加過年,sushi小姐開心的在鄉下渡過了愉快的二星期。

媽媽養三年,不如阿嬤養一個禮拜,不太認娘了啊,這孩子。嗚~

 

蓄了三年,好不容易長到可以綁頭髮的長度,結果阿嬤問都沒問,就「大主大義」把sushi的頭髮給剪了。

 

P1030654.JPG 

 

之前sushi小姐哭鬧,說是要帶去收驚,回來後就變成觀音嬤的義女了。

驚!!!!!!

 

頭髮的事、宗教信仰的事,媽媽完全都被晾在一邊了。

 

說不了婆婆,當然就從老杯開鍘。 

 

到底到底到底到底,是誰說阿嬤可以對孫子的事這麼「大主大義」的???

 

阿嬤再偉大,孩子的事,權力也不該凌駕在媽媽之上。

全台灣的阿嬤們,請恪守好嗎?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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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8號公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