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到了搬家的時刻,從小到大搬過無數次的家,卻都不是因為房子愈換愈大的因素,當然也不是為了逃難或躲債啦。


回想起三十年的人生(好啦,比30再多一點兒啦!)好像沒有在同一個城市裡連續居住長達十年以上。小的時候別無選擇跟著大人漂泊,再大一點為了求學為了工作又再度漂泊,結婚後變成了油麻菜孖嫁雞隨雞嫁狗隨狗,跟著另一伴浪跡天涯也是沒辦法的事。


有愛的地方就像家,管它是在南台灣還是北台灣還是在遙遠的東部是吧!

新生活加油!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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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8號公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